各系、所(室、中心)、部门: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精神,结合我院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与安排,现将我院2006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条件
1、申报系列必须与所在岗位一致;
2、申报人员须符合所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见附件一]
3、二OO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审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4、11月8日�D�D11月13日 由系、部门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上报院职称部门(人事处)。
11月14日�D�D11月19日 由院职称部门审查申报人资格,并将结果反馈到各系有关系、部门。
11月20日�D�D11月22日 具有申报资格者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表》。
11月23日�D�D11月28日 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申报人员任职资格。
三、其他具体问题
1、计算申报人从事专业年限或任低一级职务的时间,均截止到2006年8月底。
2、根据苏职改办[1992]13号文件规定,每位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交审定费25元。
附件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 苏 教 育 学院
200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