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二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中学: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形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国家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的战略方针,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苏政发第157号)和省教委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进修办法》(苏教师教1997年第3号)的精神和要求,江苏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委托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拟于5月中旬举办江苏省第十二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为期一周左右。现将研修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修目标

通过研修,使学员在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更新拓展语文专业知识,了解语文课程改革的动态和信息,以提高学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与教学、科研能力,较快成长为我省中学语文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语文教育专家。

二.  参加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现为中学二级以上教师;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教龄;

3.教学效果较好,已成为所在学校的语文教学骨干。

三.研修形式

会议期间,将采用讲座、研讨、考察、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并聘请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四.  研修内容

语文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的拓展和更新,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解析,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艺术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等。

五.  经费

参加研讨会的老师每人收取会务费400元,资料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由原单位报销。

请贵局(委)根据上述条件和有关事项,按每市(县、区)45名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表,于2006425日前将推荐表寄(或传真)至: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教育学院中文系办公室许桂珍同志,邮编:(210013),开班前由我中心将正式通知直接寄参研学员。垂询电话:025-837583188375831983758352;传真:025-83758353

                                             江苏省中学教师培训中心

                             200632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