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申报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启动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国政府)遴选的通知。根据通知,我校相关学科有条件参与遴选,希望相关专业师生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选派学科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 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 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 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2004  1  1 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 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1  1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 作年限要求。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1986  1  1 日以后出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1986  1  1 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 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 35 (1986  1  1 日以后出生)

5)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 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 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 18 周岁(2004  1  1 日以前出生)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 2021  11  8-18 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 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 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a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 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 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选拔办法、评审录取和派出等详见附件。各学院认真选拔,请于11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示,完整的申请材料则在1118日前提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6226361

地址:石湫校区敬业楼206

附件: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zip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