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院招标议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1-05-10浏览:357

关于推荐院招标议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修缮工程等招标议标工作,保证我院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的质量,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提高资金管理风险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拟成立院招标议标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推荐2-3名招标议标评专家评审员,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关心于我院事业发展。
    2.人品正直,办事公道。能自觉遵守招标议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办事公平、公正,并严守秘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理解能力和独立判断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项目考察、评审等工作。
    4.善于学习,能了解招标议标工作程序,最好熟悉设备、材料、工程项目、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5.院(系)在推荐的3名评审员中,至少2名是专业教师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关、后勤服务等部门,以总支为单位推荐,原则上为中层干部或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长,名额不超5人。
    6.在工程或设备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有技术专长的人员。
经各单位推荐,由院纪监审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汇总认定后后,报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请各单位负责同志,按照上述推荐条件,组织落实,于2011年5月13日前,报送推荐专家名单至院纪监审办公室。
 
纪监审办公室    
2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