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南华大学交流的通知

作者:2023/06/27 10:51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南华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拟于20239月初—2024610日选派在校学生赴该校访问学习,为期一个学年。公费学生需交我校的学费,自费学生需交台湾南华大学所修课程的学费。所有学生需自行承担赴台证件、往返机票和在台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现将选派学生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入学以来无不合格科目,专业课程均达到中上水平。

2.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并承诺在台交流期间遵纪守法;性格开朗,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和较强的心理适应能力。

3.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湾学习和生活需要的相关费用。(详见附件12023-2024台湾南华大学大陆地区交流研修学生简章》)。

咨询电话:025-56226360,罗老师

请各学院于628日下午3点前将申请表交至石湫校区敬业楼2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台湾南华大学大陆地区交流研修学生简章

          2.关于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1-3.zip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625


石湫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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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56226111(校长办公室)
(025)83758188(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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